文件的逻辑结构、文件目录
文件的逻辑结构
无结构文件
有结构文件
有结构文件:由一组相似的记录组成,又称“记录式文件”。每条记录又若干个数据项组成。如数据库表文件。一般来说,每条记录有一个数据项可作为关键字。根据各条记录的长度(占用的存储空间)是否相等,又可分为定长记录和可变长记录两种。
有结构文件的逻辑结构
顺序文件
顺序文件:文件中的记录一个接一个地顺序排列(逻辑上),记录可以是定长的或可变长的。各个记录在物理上可以顺序存储或链式存储。
注:一般来说,考试题目中所说的“顺序文件”指的是物理上顺序存储的顺序文件。之后的讲解中提到的顺序文件也默认如此。可见,顺序文件的缺点是增加/删除一个记录比较困难(如果是串结构则相对简单)
索引文件
索引顺序文件
总结
文件目录
文件控制块
需要对目录进行哪些操作?
搜索: 当用户要使用一个文件时,系统要根据文件名搜索目录,找到该文件对应的目录项
创建文件: 创建一个新文件时,需要在其所属的目录中增加一个目录项
删除文件: 当删除一个文件时,需要在目录中删除相应的目录项
显示目录: 用户可以请求显示目录的内容,如显示该目录中的所有文件及相应属性
修改目录: 某些文件属性保存在目录中,因此这些属性变化时需要修改相应的目录项(如:文件重命名)
目录结构
单级目录结构
早期操作系统并不支持多级目录,整个系统中只建立一张目录表,每个文件占一个目录项。
两级目录结构
早期的多用户操作系统,采用两级目录结构。分为主文件目录(MFD, Master File Directory)和用户文件目录(UFD, User Flie Directory)。